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把石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作为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主阵地,围绕“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三大领域,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枫桥式”税务分局。
石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积极推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金牌调解员、党员先锋队“两支队伍”,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标准化建设要求融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组织志愿者深入群众,发放税收宣传册,讲解最新税费政策,现场解答纳税人疑问,主动参与涉税矛盾争议调解工作,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这房子时间太久了,没有购房发票,办房产证可咋办?”面对纳税人方先生焦急的目光,石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并详细了解该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情况,积极想方设法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通过“前台受理+调度岗衔接+调解团队支撑”的服务模式,由前台受理人员了解调解员同不动产登记局联系,开具函说明当年办证情况,调解团队依照不动产登记税费遗留问题的决议,确定方先生可以提供当年集资款凭证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最终,顺利解决了方先生的急难愁盼问题。“非常感谢石泉县税务局的帮助,让我这个20多年的老房子今天终于办上了房产证。”在拿到房产证后,方先生向税务工作人员真诚致谢。
在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过程中,石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围绕“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的治理目标,坚持系统治理思维,细化矛盾纠纷调处流程,健全完善涉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了税收治理能力。
下一步,石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将始终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标准化建设理论为支撑,持续开展“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便民办税的春“枫”四季常吹、四季常青。(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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