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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告+送达+普法” 诠释阳光司法

“此次集中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彰显了检察机关能主动履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兼顾惩罚与教育的作用与意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阳光和温度,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受邀参会人员纷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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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8月28日,陇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近期办理的4起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告送达。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剑英及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村组代表、村民代表共同出席。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从发案起因、案发后被不起诉人认罪悔罪的态度等方面全面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详细说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并针对县域近年来多发的非法狩猎和滥伐林木案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在场群众开展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村组代表、承办检察官分别从法、理、情的角度对各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被不起诉人当场真诚悔罪,均表示今后一定以此为戒,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受邀人员的见证下,检察官现场向被不起诉人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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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英副检察长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此次不起诉公开宣告的深远意义,表示此次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彰显了司法办案活动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诠释了“法不容情、法亦有情”,从而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今后陇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工作,将公开宣告会作为普法课堂,以公开促公正,以宣讲促守法。同时希望村民们要强化法律意识,以案为戒,自觉抵制非法狩猎和滥伐林木行为,引导周边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以实际行动维护生态平衡。

同时,在本次公开宣告过程中,陇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县域村镇、广场、地头,通过设置宣传点、悬挂横幅、展板展示、发放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共发放宣传彩页300余份,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和政策解读20余人次。通过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实现办案与普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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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陇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加强释法说理和法治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标本兼治”的原则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阳光司法。(供稿:陇县人民检察院)

责编:张颖

编辑:鄢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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