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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法院:“以物抵债”促履行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执行工作是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多措并举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能及时兑现群众胜诉利益,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近日,志丹法院通过”以苹果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解决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充分彰显了因案施策、善意文明执行的工作理念。

在白某与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李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白某遂向志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员的多次督促下,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员遂前往被执行人住处,耐心的反复对其释法析理,被执行人表示,当下没有能力全部还完所欠款项,自家是种植苹果的,目前还未全部售完,是否可以与申请人沟通协商放弃部分利息。执行干警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在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三方多次协商中,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利息,被执行人以苹果抵偿全部债权。该案圆满执结。

志丹法院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措施,高效化解每一起执行案件,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以物抵债”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又解决了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推动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质性化解。(供稿: 志丹法院)

责编:朱刚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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