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法治

石泉县人民法院:执前督促促履行 执源治理显成效

“谢谢法官,帮我了却烦心事,还清了欠款我也能放轻松了!”11月13日,在石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执行人刘某对法官表达谢意。

015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司法理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动执行案件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石泉县人民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积极优化执行举措,不断加强执源治理,实行执前督促程序,引导纠纷源头化解。2023年11月13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法官运用执前督促程序,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当场履行110余万元。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系生意上的合作伙伴,2019年前后相约来石泉做生意。2020年刘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借款100万元,后因借款期限届满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一次性偿还王某借款本金100万及利息。

2023年10月31日,因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审查执行立案材料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该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借款事实争议不大,且有还款意向。执行法官坚持执源治理、执前督促理念,将执行端口前移,决定启动“执前调解”程序。经过与双方反复沟通分析利弊,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刘某在15日内主动将应付款项转账支付给王某。至此,该案件圆满化解。

此案的顺利了结,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既实质性解决了纠纷,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更是法院探索从“诉源”到“执源”治理模式的有益尝试。

执源治理,是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从源头多元化解纠纷矛盾的新模式。石泉法院积极探索在执行案件前端建立执行立案化解机制,通过教育引导、强制威慑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及时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案件数量,减少人民群众执行诉累,减少执行立案“进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纪传芬 冯媛)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