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苹果红了·诚信延安”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甘泉法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多措并举,因案施策,集中力量解决涉民生领域执行案件。
案情简介
李某借款给任某680000元,借款期满后,李某多次向任某索要借款未果,无奈下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任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在甘泉法院立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任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但任某并未主动履行义务,经法院线上线下查明,任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封。因任某将法院所查封房产变卖,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甘泉法院将该案件移送至甘泉县公安局,后经甘泉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对任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该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李某申请恢复执行,案件复杂,法院只能先拍卖任某的房产,在房产评估期间,迫于压力,且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任某告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任某主动联系李某,双方达成协议,本金共计偿还1150000元,案外人张某代替任某偿还720000元,剩余430000元任某私下支付给申请人李某,至此,申请人执行的案款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甘泉法院始终秉持着执法为民的初心,积极回应“公正效率”这一人民期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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