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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法院:“庭前调解+解除保全” 助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12月14日,礼泉县某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手持一面锦旗,走进赵镇人民法庭,锦旗上写着“司法为民化矛盾、法治护航当营商”,激动地表示:“感谢你们为我追回贷款,公司年前就能发放工资了”。

2022年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签订了《干拌砂浆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甲公司向被告乙公司供应砂浆。后经双方结算,乙公司仍欠甲公司砂浆货款61820元及砂浆罐使用费7000元未支付。故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砂浆货款,并承担逾期违约付款责任,并申请冻结了被告公司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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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分别进行沟通。双方公司的代理人均向法官吐了苦水。在了解到原、被告公司的情况后,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一方面向原告公司说明被告公司现在面临的困难,告知其如继续冻结其公司账户,极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利于其拿到货款;另一方面督促被告公司积极筹措货款,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原、被告公司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前在法院依法解除被告公司账户的财产保全的同时向原告公司一次性支付货款66000元。

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公司保证在解除他公司银行账户冻结后他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66000元。为保证被告公司银行账户能够立即解除保全措施,承办法官在调解协议达成当天,加班加点制作法律文书并驱车前往西安市被告公司被冻结账户的银行解除对被告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保全措施,被告公司在账户冻结被解除,确保公司账户状态正常,当场向原告公司支付了66000元货款,就此双方的买卖合同纠纷完满得到了解决。

礼泉县人民法院赵镇法庭采用“庭前调解+解除保全”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助力营商环境,实现企业健康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后礼泉县人民法院赵镇法庭将会继续贯彻落实司法能动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妥善审理涉企业纠纷,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业环境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肖艾)

责编:朱刚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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