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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民法院:“共享法庭”助力诉源治理 跨域在线确认人民调解

近日,石泉法院饶峰法庭通过新建设的“共享法庭”,结合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协助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调解组织,在全县首次成功进行了跨域线上人民调解及司法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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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某镇两名村民发生了纠纷,当地政府和调解组织对此进行了调解,但是由于两位村民均外出务工,不便到现场调解,致使矛盾一直未得到实质性化解。饶峰法庭在例行与辖区综治部门沟通中了解到此事后,便推荐使用“共享法庭”平台,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在线调解功能,远程对此纠纷进行调解。同时告知其“共享法庭”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可远程在线签字确认,人民法庭也可以立即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为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彻底解决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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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组织及工作人员来到饶峰法庭,通过“共享法庭”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双方当事人远程在线进行了调解。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协商,双方当事人在线达成协议,并进行了远程签字。之后,饶峰法庭立即对此调解协议进行了在线司法确认,并且通过法庭配备的电子签章系统,当场制作出了赋予调解协议强制力的法律文书。至此,一场纠纷在诉源治理定期会商研判的日常沟通中,通过“共享法庭”得到彻底化解。

今年以来,石泉法院为进一步缩短服务人民群众“半径”,向上争取资金,在院机关和三个基层法庭建成“共享法庭”,并与全县164个综治中心实现互联互通,为秦巴山区每一位村民、外出务工难以返回的当事人和国内外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远程司法服务。本次在线人民调解及司法确认的成功结合,为石泉县诉源治理机制的进一步拓展延伸及人民群众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提供了更为科学高效的平台和方法。更加彰显了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心和努力。(姜凯涛)

责编:张颖

编辑:文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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