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礼泉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2018年3月份在广东打工期间相识,2019年5月28日在礼泉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原、被告之间相互了解不够,双方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关系一直不和,现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与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后,因被告张某常年在外无法联系,承办法官前往被告娘家了解情况。起初,被告父母坚称几年没见,联系不上。在法官耐心讲解,释明责任,多次联系情况下,通过被告父母联系上了被告张某。后经征询被告张某意见,得知被告同意离婚,并且同意调解,但是因为其在外地无法到庭。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同意线上调解。之后,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系统,将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推送至双方当事人手机,双方通过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实时查看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并进行了电子签名确认。该案顺利调解成功。
礼泉法院综合审判庭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使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有助于当事人自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彻底解决纠纷。调解的过程,也是向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政策的过程,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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