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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民检察院:践行诉讼为民初心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2023年凤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3条,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7份,收到回复并落实整改到位36件,提起行政公益起诉案件1件。

以开展专项行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开展“风朗气清”网络药品(保健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网络药品销售未公示药师信息超范围经营问题的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份,通过专项活动,整治规范药品销售门店12家,确保群众用药安全;针对现制现售饮水机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助推更换制水设备3台确保群众安心饮水。开展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专项活动,针对县域玻璃廊桥破损危害群众生命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份,督促更换破损玻璃22块,织牢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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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耕生态保护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开展“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针对矿山企业破坏性开采、矿渣随意倾倒的问题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会同自然资源等三家行政单位和企业代表进行磋商,宣告送达检察建议3份,通过跟进监督,存在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开展“秦岭红豆杉”专项保护行动,针对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向林业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9份,形成“检察+行政”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助推县域内林麝驯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林麝驯养及麝香监管方面存在的繁育、运输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肯定,该项调研获得市级优秀调研课题。

以高质效案件办理维护国家利益

以办理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践行法律赋予检察公益诉讼职权,对案件一盯到底,不达到办案效果不结案。紧盯国有财产保护、粮食安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红色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确认行政违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17亩;向法院起诉非法采砂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的一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督促异地修复林地1.4万平方米,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办理的文物保护案件被省市院推荐至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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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推动预防性公益诉讼

为展现凤县红色资源保护和革命文化传承、大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绿色转型发展成果,助力打造绿色生态游、红色研学游等特色旅游,建成由一个中心、七个基地、若干支点组成,集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培训研究等功能于一体的宝鸡市首家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吸引县域外社会各界近2000人来凤参观学习,有效拓宽公益诉讼宣传途径,为我县全域旅游知名度提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以检察文化赋能公益诉讼业务新路径

凤县人民检察院“益抹蓝”检察文化品牌内涵为“守护公益路上的一抹检察蓝”,突出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我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服务保障县域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和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目标,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红色资源等方面依法能动履职,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初评、网上展播、网络投票和专家定评等环节层层把关、严格评审,在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品牌选树展示活动中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供稿:凤县人民检察院)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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