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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法院:好友借钱需谨慎 有借无还引纠纷

1月25日,礼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系同学,刘某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在王某处借款100000元,月息2%。在此期间,王某多次向刘某讨要,王某以做生意赔本再等等为由拒绝偿还,后来干脆不接电话,无奈之下,王某将其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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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接到案件后,经与原告王某联系,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诉求,随后又与刘某联系核实情况,但是刘某表示自己不愿意调解,原因很简单,就是破罐子破摔,经法官一再追问得知,刘某称不光欠王某的钱未还,还欠了五十万元的债务,自己实在没有能力还,在了解到实情后法官对刘某的遭遇表示同情和理解,但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管有没有能力偿还,欠款存在是事实,在法官一再劝说下,刘某同意调解。之后法官采取面对面调解,将两人误会摆在桌面上说开,希望双方换位思考。经与原告王某协商,王某自愿放弃该笔借款的利息,同意刘某分期偿还借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间借贷本就是互相信任的体现不要让失信的行为伤害了彼此的友情,诚实守信不仅是结缘交友的前提,也是道德行为的约束,与他人相处的要诀,更是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张曼)

责编:朱刚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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