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同志苦心操劳,我知道被告隐匿外地,我也很感动你们用心良苦,非常感恩你们,法官同志。”
这是1月24日当事人龚某某向南郑法院民一庭张鸣蕊法官发来的感谢信息。2022年11月23日原告龚某某受被告郑某某之邀,为某工地提供架子工劳务时不慎摔伤,致左侧肩胛骨及6、7肋骨骨折。事故发生后被告郑某某为原告出具一份情况说明,约定“赔偿金额为20000元,于2023年1月20日前付清”。2023年1月5日郑某某又在该情况说明上补签“年底付清”并签字确认。后郑某某未按约定向原告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遂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张鸣蕊立即和被告联系,但被告拒接电话,也不回复信息,经查询被告已长期不在家中,联系被告成为难点。为使农民工的权益尽快得到实现,张法官带领团队多次前往被告所在村找寻其下落,在当地基层组织调取证据。之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确保案件顺利审理,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切实感受到法官作为司法工作者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的急难愁盼问题,因此向张法官发来这样的感谢信息。
农民工维权案件涉及到民生大计,司法工作的一小步举措,就是他们维权路上的极大助力。在以后的工作中,南郑法院将继续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用心守护好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务实的工作举措推动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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