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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民法院:司法“小建议” 发挥治理“大作用”

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普遍性问题,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的方式指引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工作、完善管理,依法有效延伸了审判职能,使司法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着力点。

近日,石泉法院在调处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后,针对纠纷发生的原因,向相关部门发出2024年首封《司法建议书》,助力规范养犬管理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得到相关部门高度认可。

经查,当事人胡某某驾驶电动车时,被一只未拴绳的狗追赶扑咬,致使其倒地受伤,右锁骨中断粉碎性骨折。伤愈出院后,因胡某某与宠物狗的两位饲养人多次对赔偿金额协商无果,无奈之下,胡某某遂诉至本院,请求法院判决支持其诉讼请求。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后,邀请相关调解组织共同参与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合意,并当场全部履行完毕。

案件虽“小”,治理难题却“大”。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辖区养犬登记制度需完善,存在犬只饲养人对规范养犬的相关法律法规重视程度不足等问题。为防范类案再发,经研究讨论,就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向相关部门发出2024年首封《司法建议书》,并与相关负责人座谈交流,就《司法建议书》落实形成高度共识。

石泉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同类纠纷再次发生,以“小建议”推动“大治理”,以“小切口”答好“大课题”,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贡献司法智慧和最优方案。(程蒙蒙)

责编:朱刚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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