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经过法院多次开展调解工作,两位好友最终消除矛盾、重拾友情。
该案原、被告原系朋友关系,2023年7月份,原、被告酒后共同乘车回原告单位的途中,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被告封某将原告拓某殴打,致使原告拓某受伤在甘泉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1天,住院期间原告被诊断为右侧基底节区急性期脑梗死,后在延安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9天。鉴于原、被告本是朋友关系,但因一时之气发生争执最后对簿公堂,甘泉法院受理该案后,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起初双方矛盾激烈,互相指责并因赔偿事宜再次发生争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就双方因小事而大打出手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结合案情对赔偿范围等事项释法明理,向双方讲明利害关系,不断沟通调解意见,最终原、被告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152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调解作为法院定纷止争的利器,在当事人自愿协商、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甘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多元化解纠纷理念,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既有效解决了矛盾的增量,提高了社会治理效能,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王小倩)
责编:朱刚
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