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校园欺凌,岚皋县司法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在岚皋中学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活动中,方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加勤从专业的角度为同学们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结合相关案例,教育在校学生不要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未成年”决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保护伞”,更不是肆意妄为的“护身符”,若违法犯罪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引导同学们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做遵纪守法好学生。
此次宣讲活动,使学生们受到了一次深刻、全面的法治教育。下一步,岚皋县司法局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法治之光为全县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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