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一别两宽各自欢。”承办法官王明海如是说。近日,吴堡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情理法并用引导双方理性思考,实现案结事了。
张某与杨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由于婚前认识时间短,婚后常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2023年,杨某作为原告诉请与张某离婚,法院未予准许。现张某又作为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查阅案卷,了解到原、被告双方都有离婚意愿,只是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存在争议。对此,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迅速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各自想法和诉求。调解过程中,双方剑拔弩张,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均不同意让步,直接在法庭上吵了起来,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遂分开调解,逐一倾听两位当事人的真实想法,以孩子为切入点,站在“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从亲情入手,缓和对立情绪,化解情感积怨,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原告,由原告自行承担抚养费,家庭共同财产也都归原告所有。
夫妻一场,感情不在仁义在!在婚姻关系走到尽头时,应理智地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努力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至最低。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能在维护当事人公平正义的同时,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稳定。固然一纸判决或许能够快速结案,但是调解却更温情。
下一步,吴堡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温情调解,推动婚姻家庭类纠纷多元化解、就地解决,让司法有力度,也有温度。(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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