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法治

岚皋检察:“五强化”推进检察宣传提质增效

近年来,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围绕省委“三个年”活动、省院“三有”争创和上级检察机关新闻宣传部署要求,紧盯重点工作任务,立足检察履职办案,深入挖掘新闻线索,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该院及1名干警被最高检评为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IMG_256

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始终牢牢把握检察宣传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指示,把检察宣传工作摆在和检察业务工作同等重要地位。每年年初制定检察宣传工作计划,把新闻宣传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要求各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开展检察宣传工作,确保检察宣传工作坚持党性原则、有序开展。

强化审核把关,防范宣传事故。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撰稿人完成稿件写作后,填写《互联网信息发布、投稿审核表》,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把关,交由分管领导审核,再由政治部负责意识形态、办公室负责保密审核。凡是重大活动报道、敏感案件类稿件,必须由检察长审核把关,最后由新媒体工作人员编辑,政治部负责人校对后发稿,防止网络负面舆情和不良社会反响问题的发生。

强化品牌创建,提升宣传质效。以“五化”党建模式为载体,打造“党建引领、守望正义”党建品牌,院党支部引导各党小组开展“一部一品”创建活动,多项业务、队伍建设创新做法被市级以上机关转发推广,工作经验被《陕西日报》、陕西政法网等媒体转发。以创建清廉机关为契机,坚持教育树廉、文化兴廉、制度保廉即“三廉”模式打造“清风岚检”廉洁文化品牌,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廉动力”,工作经验被《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国新闻网、安康政法网等媒体转发。

强化宣传培训,提升稿件质量。邀请《陕西检察》杂志主编、《检察日报》媒体记者等来院为干警授课,同时积极推荐年轻干警参加省院、市院和县委宣传部举办的新闻宣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警新闻写作的知识与技巧。在新闻媒体记者的指导下,30余篇稿件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采用,其中《擦亮党建品牌 赋能高质量发展》等稿件被检察日报、陕西日报刊发,被中国新闻网、正义网、“省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等转发,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强化机制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负面清单、信息发布负面清单等制度,注重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故事,在检察声音中鲜明体现政治立场。严格管控微信、微博、头条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严格规范干警网络行为和日常言行,教育引导干警转发评论热点问题,把政治与业务融合的思想转化为话语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供稿: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