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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法院:法官释法析理 父亲帮儿子缴纳罚金

常说可怜天下父母心,

为人父母,为了孩子

任劳任怨、无私奉献。

最近紫阳法院执行的一起案件

让执行法官唏嘘不已。

姜某系西安市鄠邑区人。2022年5月初,姜某与同伴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多次在安康市汉滨区、旬阳、汉阴、紫阳等地收购香烟并运到西安市加价销售,非法经营额达339700元。2022年12月,紫阳县人民法院判处姜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该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姜某一直未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紫阳县人民法院依法移送执行,要求姜某缴纳罚金30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姜某名下财产,发下其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按照判决期限,姜某此时还应在监狱服刑,该案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后执行法官通过案卷上的家庭住址信息,前往姜某住所地,最终见到了63岁的姜某父亲。执行法官告知姜某父亲,因姜某已因刑事案件服刑,其财产刑执行情况是减刑、假释的考察范围,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的,不仅影响减刑、假释,出狱后还被限制消费影响生活。

“法官,家里孩子做的这件事真伤透了我们的心,但作为父母,如果我们不帮他,他以后一定举步维艰。所以儿子的罚金一定交……”听完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后,老父亲表示为了促进儿子早日改过自新,愿意立即帮儿子姜某代缴罚金30000元,案件的顺利执行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可怜天下父母心!(康丹、李思)

责编:紫阳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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