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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首批校园“法治宣传员”持证上岗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在宝鸡市文理学院附属学校开展“小小法治宣传员”聘任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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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上,渭滨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校方领导为5名学生颁发了“法治宣传员”聘书。聘任学生担任法治宣传员旨在通过学生群体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让更多的孩子加入知法、守法、普法的队伍中。该院未检办的检察官对受聘的同学们进行了岗前培训,向同学们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就如何辨别校园欺凌、如何制止不法侵害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希望被聘为法治宣传员的同学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方式传播法治力量,以身作则,以点带面,让“小小普法员”争当“普法小先锋”。被聘用的法治宣传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以实际行动来当好法治宣传员。”

下一步,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创新丰富校园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融入到“六大保护”中,充分发挥好法治副校长、法治宣传员的辐射带动作用,营造和谐健康的法治校园环境,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范守志)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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