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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法院:“交叉执行”破困局 灵活执行兑权益

近日,合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骨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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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被执行人曹某、陈某因资金周转向申请人乔某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并出具了借条,由某电力金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未依约还款。2014年8月,被执行人以某电力金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以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形式,再次从乔某处借款43.2万元,并出具《还款承诺书》。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乔某将其诉至韩城法院,经审理判决被执行人曹某、陈某返还乔某借款152.58万元及利息。

该案于2017年1月18日首次由韩城法院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直未取得有效进展,韩城法院依法查封了某电力金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房屋,在评估拍卖期间,陆续有案外人对房屋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依法中止拍卖,后依据执行异议之诉的执行裁定书依法对部分房屋解除查封,将被执行人曹某、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年7月19日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5月13日,渭南中院定该案由合阳法院执行。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结合涉案房屋实际占有人系案外人的情况,为打破案件执行僵局,执行法官全面分析案情、及时研判、因案施策,多方调解,考虑到涉案房屋即使拍卖成功后,仍然存在交付过程中的隐患,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执行法官多次组织三方沟通协商,分析利害,促使三方达成协议,案外人购买涉案房屋并过户至其名下,2024年10月9日,合阳法院将购房款100余万元交付给申请人乔某,该案执行完毕。

交叉执行工作开展以来,合阳法院高度重视、加强研判、大胆实践,着力加大攻坚执行力度。下一步,合阳法院将继续加大交叉案件执行力度,克难攻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张   娟)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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