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长武县人民检察院对我的关心和救助。”近日,长武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走访了一位刑事案件受害人,向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被救助人向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2024年10月初,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受害人宫某年事已高,其子系二级智力残疾人员,家庭生活困难。嫌疑人盗取了宫某社保卡上的钱,让本就困难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办案检察官在了解具体情况后,认为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随即向第三检察部移送了案件线索,第三检察部干警迅速审查办理,及时将救助金送到了宫某手上。
下一步,长武县人民检察院将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努力发挥司法救助的作用,切实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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