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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传导式”培训常态化 着力提高民事检察履职能力

12月5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传导式”培训会议,旨在深化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实现“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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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参加全市检察机关中山大学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的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张宇结合所学内容进行“传导式”分享,她从虚假诉讼、民事执行监督以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搭建和应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参会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受益匪浅,这样的分享形式不仅拓宽了视野,也可以从中学到一些办案经验和技巧,拓宽办案思维。

传导式培训,旨在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和提升水平,通过学习成果进行经验交流,补足工作中的短板和业务盲区,以训促学,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下一步,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为干警提供更多学习交流的机会和平台,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樊子涵)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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