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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普法宣传进场所 法治思想入人心

为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律意识,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与潼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联合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暨“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蒋永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亚锋,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主任周春燕参加活动。

活动中,向现场信教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场所应当履行的义务、党的宗教政策等方面进行了座谈,鼓励宗教人士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守法持戒、爱国爱教,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进行宗教活动。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坚定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规范管理宗教事务、努力维护宗教和谐的决心。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持续为寺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教育引导宗教人士充分发扬法治精神,带动宗教活动场所学法用法活动常态化,不断提高宗教人员及信教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宗教自我管理水平和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平安潼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陈瑶)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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