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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法院:司法护航开学季,暖心化解抚养费纠纷

“感谢法官这么长时间的耐心调解,孩子的抚养费才得以顺利解决,小孩能按时开学,我也能安心外出打工了,谢谢你们!”

近日,旬阳市法院赵湾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被告金某当场履行完毕。

2013年,刘某和金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小金由刘某抚养,金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500元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止。小金自5岁起便与刘某生活在重庆,上职中以后,其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显著增加,刘某经济负担加重,无奈之下小金一纸诉状将金某起诉,要求金某支付自2013年5月起至今的生活费以及学费、学杂费共计27余万元。

考虑到开学在即,为尽快解决小金的燃眉之急,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调解中了解到金某组建了新的家庭并育有一女,经济压力也很大,他表示小金的诉请过高,扣除支付过的抚养费,他愿意再给女儿3万元生活费和学费,所有纠纷就此了结。但由于刘某多年来一直心里有气,情绪比较激动,始终不愿同意金某的调解方案。承办法官每日多通电话与刘某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刘某才逐渐放下情绪,和法官表露心声。最终,父女两人成功达成和解,金某自愿支付女儿生活费、学费及学杂费共计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家事纠纷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的对抗性,它始终夹杂着朴素的感情、过往的经历、亲情的纠葛。家事纠纷的审判目的不是割裂双方的情感,而是在情感破裂处搭建一座桥梁,让裂口得以修复,情感重新流动起来,所以在处理家事纠纷的过程中,要多倾听,注重“面对面”“背对背”调解方式,最大程度修复感情裂口,化解当事人的心结。(王红)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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