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法治

平利县法院:坚持“走出去” 以“听”提质效

2月25日,平利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城关镇纸坊沟村,联合辖区派出所和县检察院就一起非法经营案与镇村干部开展座谈,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对案件审理提出意见建议,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系个体工商户,利用其经营店铺里的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帮助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信用卡代还等操作,并从中收取手续费,构成非法经营罪。案件审理中,为体现公平公正,刑事审判庭充分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犯罪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审慎进行定罪量刑。

座谈中,承办法官简单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听取了镇村干部及辖区派出所民警对被告人家庭现状、日常表现的情况介绍,征询了县人大代表对于案件审理结果可能对被告人家庭及社会造成影响的意见建议,表示将在案件审理中对上述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公正裁判。

平利县法院深入贯彻“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原则,利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实现法院与社会、多部门的协同发力、同频共振,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刘一新、黄娟蒲城县供销联社)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