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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拖欠加油款8年拒付,看紫阳法院怎么办

案件经过

王某在紫阳经营一个某加油站,与岚皋的李某是老相识了。自2013年开始一直在王某经营的加油站加油,因双方关系好互相信任,李某有时没钱支付加油费,就一直在王某的加油站赊账,直到2017年双方经过结算,李某尚欠王某加油款48000元,并出具了欠条,但李某一直未还,王某无奈一纸诉状将李某起诉至紫阳法院,经审理双方又达成调解方案并出具调解书,后李某依旧拖欠不履行给付义务。王某无奈之下,向紫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李某金融账户并多次电话联系李某,但李某一直在推诿。执行法官多次去李某家中找他,持续施压,向李某释法明理,如再不履行,法院有权对其采取拘留、限制高消费、罚款、公开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李某开始态度强硬,后在执行法官的威慑下,给王某打电话请求宽限时间,因双方关系好,王某随即同意宽限。2025年2月,李某来法院一次性交纳执行标的款48000元,随即执行法官将执行案款兑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终于尘埃落定,执行完毕。也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王某感激的对执行法官说“如果不是执行法官这几个月来持续不断的给双方做工作和施加压力,多措并举,软硬兼施,不知道我这个案子什么时候才能要回钱来”。

执行法官看着王某的案子圆满执行完毕,标的款全部追回,也像打了一个胜仗一样,心里更是高兴。

法官说法

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义务。法官提醒,望被执行人珍惜信用,主动履行义务,避免因强制执行承担不利后果。(姜国强)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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