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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人民法院:守护“蓝天精灵” 法筑生态屏障

春风拂绿渭水岸,群鸟翩跹入画来。3月13日,在“国际爱鸟日”来临之际,临渭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组织了一场意义非凡的庭审观摩活动,邀请渭南师范学院师生、临渭区及高新区涉案街道办工作人员和群众、临渭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共同聚焦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刑事案件庭审,以真实案例提升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意识,用司法力量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随着法槌声响起,一起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刑事案件审理正式开始。被告人何某、何某某、赵某三人非法猎捕斑鸠、野鸡等野生动物的行为,造成了野生动物数量减少,破坏了生态系统功能的平衡。庭审中,法庭调查、举证及质证、辩论等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让在场旁听人员清晰地了解到案件全貌以及此类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一小时的庭审,将“猎鸡捕鸟”这一看似微小的行为与法律红线紧密相连,让生态保护理念直抵人心。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收获了热烈反响。渭南师范学院的学生感慨道:“以前觉得保护鸟类只是环保口号,今天才深刻理解,每一片羽毛都承载着法律重量。作为未来投身于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专业人员,肩负着重大责任,不仅要在专业知识上精益求精,更要学习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关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未来解决实际环境问题做好充分准备。”涉案相关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将以此次观摩活动为契机,在自己的工作领域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开展此次“国际爱鸟日”主题庭审观摩活动,旨在通过公开审判这一司法手段,将法治宣传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以真实案例敲响警钟,让公众直观感受到法律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严厉制裁,进而提升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

下一步,临渭区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守护一方蓝天碧水、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让更多的“蓝天精灵”能够在天空中自由翱翔,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在司法护航下成为现实。(刘坤洋)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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