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检察办案诉源治理、涉法涉诉矛盾实质性化解,用心用情用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化解“法结”打开“心结”,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关键词】:枫桥经验,检察能动履职,诉源治理、法律监督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这一目标,应勇检察长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坚持“情同此心”扎实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如我在诉”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努力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深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充分认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
在党的领导下,“枫桥经验”历经60年的发展创新,已成为新时代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经验,同时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社会治理中的生动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也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与“以和为贵、息诉止讼”的司法理念相契合,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和“最恨最怨最烦”问题。
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在价值高度契合。
回溯“枫桥经验”产生、实践、发展的光辉历程发现,其与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内在价值高度锲合,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借鉴的重要现实意义。实现矛盾纠纷的全息化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特征。“枫桥经验”注重及时解决当前矛盾纠纷,修复因矛盾纠纷受损的社会关系,而检察机关不仅是依据事实、法律把案件办结,还分析矛盾纠纷发生的原因,追求诉源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实践。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利于更好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充分发挥法律定分止争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坚持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认真抓实公开听证工作,实质性化解讼争,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血肉联系。
(一)坚持做实群众工作,高质效对接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
通过整合平台、完善机制、创新抓手,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面提升检察为民服务质效。
一是构筑“双重阵地”,打造矛盾化解“综合体”。依托检察“双进”工作为抓手,“线上开方治小病”,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综治视联网平台,提供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处理法律政策咨询、邻里矛盾、家庭纠纷、预约接访等问题,做到足不出户,线上解决。山阳县检察院曾接到过一通群众反映未收到法院民事诉讼判决书的投诉热线电话,接听电话的检察干警在仔细了解情况后,及时与某县法院联系了解后得知,该判决书是因疫情原因延迟未能按时送达。当检察干警将情况耐心给当事人解释清楚后,当事人在电话里说:“这弄清缘由了心里就舒服了,疫情期间延迟送达能理解,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耐心解释,要不是疫情政策不能外出原因,一定到检察院送个锦旗感谢你们这种把我们群众一通电话的小事都放在心上的服务态度。”近年来,山阳县检察院通过12309热线电话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135件次。
二是延伸检察履职触角,检力下沉精准服务一线。通过在各镇(办)、村(社)设立12309检察服务工作站,与镇综治办、村调解委员会同时发力,有效整合检察办案、上门听证、带案下访等职能,充分发挥片区、网格的吸附作用,综合运用联合接访、联合调处等工作举措,让每一名群众在网格内就能找到检察官。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有针对性的主动带案下访,开展上门听证、现场调解等,让检察机关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纾解群众的法结、心结和困难,让群众更方便快捷的找到检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权益保障渠道,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寻求依法解决办法,及时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习惯。近年来,通过12309检察服务工作站已成功化解宅基地纠纷、劳务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27件。
三是凝聚多方力量,解决检力不足问题。山阳县检察院与县平安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检察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通知》,将全县18名政法委员和村(社区)支部书记聘为“检察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登记和涉检线索的收集整理,实现群众诉求能及时反馈到检察机关,便于群众合理诉求及时解决,不合理诉求及时解释到位。该院通过“板凳打拢”的精神,聚焦农村易发民事纠纷调处等重点,以检察机关作为中间人让矛盾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同时为双方释法说理引导双方运用法律途径解决,或劝导双方在不影响睦邻友好的情感基础上合理妥善解决,依此做法不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能动履职办案,高质效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深化“四大检察”与矛盾化解的全程融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提高检察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落实“三同步”工作风险评估制度,形成将实质性化解纠纷贯穿于办案监督全过程的高度自觉,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是围绕破解难题,坚持业务导向。为全面排查化解每一个案件在检察环节中存在的信访隐患,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该院制定了《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全流程管控信访隐患工作办法》,该办法是指该院办理的案件,从受理之日开始各业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主动排查信访隐患,主要包括判断信访隐患、预测信访走势、制定处访预案、协调信访合力、督促依法办案、协助调解息诉、规范司法救助、统筹维稳安保等,变被动接访为主动纳访,进行全流程管控、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构建“检察长接访日+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坚持压实首办责任、稳控化解责任和属地责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在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质效,确保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率实现100%。全力做好日常重复信访交办、督办和化解工作。继续探索建立多元化综合纾困解难工作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工作。近年来,该院共受理群众信访396件,并全部办结。其中来信来访261件,院领导接访39人次,阅批群众来信30件,带案下访33件。
二是围绕以办案为中心,保障司法救济。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问题意识,通过法律文书公开、反向审视,让公开正义真正做到可触可感可信,保障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司法权利救济,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该院曾组织的一场信访案件简易听证会上,通过侦查机关承办人员、听证员、律师、人大代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信访人薛某平当场息诉罢访,并提交息诉罢访承诺书。简易听证,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措施,通过听证可以为信访人提供充分表达诉求的机会,为办案部门提供倾听群众呼声,更深层次了解事实等,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平台,还可以由听证员以“第三方”向信访人答疑解惑、开展心理疏导,听的是民声、暖的是民心,简易而不简单,让检察听证工作,成为司法公正的助推器。
三是围绕司法关怀,开展司法救助。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农村地区因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完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效果,持续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加大特殊群体救助力度,推动司法救助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建立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部门为主要救助线索来源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上下配合、内外联动的司法救助工作格局。转变理念,让司法救助服更亲民,变主动救助为主动救助,注重发挥司法人文关怀,积极保障贫困当事人获得救助的权利,建立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多元化救助机制,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问题。近年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5件26人,均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53万元,并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沟通,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社会救助。并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沟通,为被救助人争取更多社会救助。近年来,该院有6件司法救助案件被陕西省检察院采用为典型案例,其中许某甲和马某2件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均被陕西省检察院、陕西省妇联联合采用为典型案例。
(三)坚持深化诉源治理,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注重“抓末端、治已病”和“抓前端,治未病”相结合,紧扣诉源治理要求,不断拓展丰富履职方式方法,引领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一是多维延伸,提升宣传质效激活“法治动能”,促进“防未病”。近年来,该院在检察监督实践中加大普法宣传,切实担负起“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展夯实法治基础。安排13名员额检察官到18个镇(办)不定期开展预防性侵宣传活动,并到所任职法制副校长的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的法制课,从而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抽调政治素质好、法律素养高的干警组建专业普法队伍,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每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2309检察服务宣传周活动、法律明白人培训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村(社)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讲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养老诈骗、野生动植物保护、劳动合同法和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法律知识以及农村常见矛盾纠纷的处理途径等,并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为人民群众宣讲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用新媒体作品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让普法宣讲工作既有“意义”也有“意思”,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更深入人心,推动宣教实践结合,为基层治理赋势赋力赋能。
二是加强检律协作,维护司法公正。该院结合检律协作工作要求,该院加强检律协作,邀请律师参与案件听证、发表意见,努力构建起良好互动、规范有序的新时代检律协作关系,引导律师积极协助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探索检律深度交流合作模式,确保沟通渠道畅通,让检律协作深入检察业务各个角落,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三是健全机制,实现检察服务持续积蓄监督势能。为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制定检察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办法,构建了3+1-1的检察人员考核模式,以考核倒逼综合管理质效提升和核心业务数据优化。通过反向审视,全面检视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的履职不到位问题,充分发挥制约监督作用,督促案件承办部门纠正错误、补正瑕疵,提高个案办理质效;针对苗头隐患提出规范执法司法和完善制度机制的建议,能够从根源上促推办案质效整体提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助于指引检察机关从根本上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把牢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在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上下功夫,按照司法规律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高质效办案”。(李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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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