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寒料峭,细雨纷飞。2025年3月14日,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清姜法庭组织干警与宝鸡商事纠纷信用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联合开展“学法辨真伪,用法护权益——3·15与法治同行”普法宣传活动,用法律知识为消费者和商户筑牢权益防线。
此次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入户宣传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及周边商户进行普法宣传,提倡人民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教育引导广大商户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与服务,呼吁广大商户自觉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共同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此次活动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咨询80余人次,干警们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网络购物纠纷、虚假宣传、假货索赔等热点问题以案说法,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同时也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细雨润物,法润人心。下一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干警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将司法为民主动延伸至基层末梢,维护消费者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增长提供法治保障。(供稿: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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