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4年某天,小圆骑车进入医院送外卖,医院保安小方告知院内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但小圆无视劝阻将摩托车停至住院部楼下。送完外卖下楼后,小圆见其摩托车钥匙被小方拔下,遂与小方产生争执,并将小方摔倒在地进行殴打,后又因小方阻拦其离开,为发泄私愤,便驾驶电动摩托车故意撞击小方,致其受伤。经鉴定,小方伤势属轻伤一级。案发后,小圆赔偿小方经济损失12.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小方谅解。
案件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小圆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其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系坦白,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案发后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且被告人系初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经委托评估,社区同意接受其进行社区矫正,可对其判处缓刑。故判决:被告人小圆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不同行业从业者因行业规定不同,产生纠纷不可避免,外卖员因被禁止进入某些社区、商场等地方,从而产生矛盾的事情已经在社会上引起热议,当类似事情发生时,要尽可能理性克制地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避免冲突升级,无视法律只图一时泄愤,只会像小圆一样赔钱又赔人,得不偿失。(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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