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汉阴县人民法院双河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被告吴某(化名)向原告刘某(化名)借款6000元,后分两次共偿还了2000元,剩余的欠款迟迟未还。刘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了解情况。考虑到该起案件涉及金额不大、双方争议较小,法官秉持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化解双方矛盾。调解过程中,法官分别与双方沟通,一方面肯定了原告的合法诉求,但建议适当放宽还款期限,缓解被告压力,减轻诉讼成本。另一方面明确告知被告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及拒不还钱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换位思考、诚信履约,并协助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经多次沟通调解,刘某同意延长还款期限,吴某承诺分期履行剩余债务,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民间借贷多因“人情”而起,却常因“失信”成讼。借款人应恪守诚信,按约还款;出借人亦需留存借款凭证,避免口头约定引发争议。借贷双方遇矛盾时,可主动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切莫因小失大,伤了和气又损利益。(通讯员:汉阴法院 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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