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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主与承建商就工程质量和付款进度僵持不下!紫阳法官怎么化解

拒付工程款是为何?

四川李某与蒿坪镇的王某,签订了《房屋承包建筑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将农村三层自建房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李某承建,每平方1000元。王某预付20万元,房子主体盖好后,支付总工程款的80%,剩下的工程款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王某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后,王某按照约定支付了20万元,随后李某开始施工,房屋主体修建好之后,王某拒绝支付80%的工程款。无奈之下,李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12万元。

2025年4月,蒿坪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唐燕第一时间联系了王某。王某一提到李某,就暴跳如雷,咬牙切齿的表示:“房子给我修成那样,还想要钱,没门。”见王某情绪激动,唐燕法官耐心安抚其情绪。

王某表示:他们两口子都快60岁的人了,花费几十万修个房子不容易。本来修建这个房子是为了给儿子结婚用的,村上比我们后建的房子都修好了,我们的还住不了,只能暂时住在搭的简易棚子里。一开始我们是很信任李某的,合同一签订就付了20万元,但是直到隔壁修房子挖地基时,才发现李某给我修的房子地基建在软土上的,那房子修好了我也不敢住。”

李某说:“签合同时他自己认为土质较硬,无需打地基,所以我们在合同中约定的也是这样。房屋是框架结构,费用也比别人要便宜些。施工的时候,他们也一直在施工现场监督,所有的工程都是按照他要求进行的施工,没有建在软土上。如果不符合要求为什么一开始不提出来,现在修好之后又在这里扯这些,就是耍赖不想给钱。”

王某又反驳道:“我只是在现场,又没有时刻盯着,也没有参与施工。而且,无论我是否在现场,承台基础也不应当建在软土上。房子现在还没有建好,楼顶就有裂缝了。按照合同,房子要挖了重建。”

费用究竟该谁出?

唐燕法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了查看,但是由于旁边的房子已经修好,无法对基础的修建情况进行查看,王某所说的裂缝,涉及专业问题,亦无法认定是否系房屋基础质量问题造成,便询问是否要对房屋质量问题申请鉴定。

王某:又不是我起诉的,我不申请鉴定,谁起诉的谁申请。

李某:我认为房屋质量没有问题,他认为质量有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如果该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承担的责任我承担。但是本着处理事情的态度,我这边可以出一个基础加固方案。

很快李某就把加固方案给做出来了,于是又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但是双方因加固费用由谁承担再一次谈崩。

法官认为房屋质量问题涉及建筑领域专业知识均需鉴定,但诸如此类的鉴定,费用动辄好几万,当事人如果鉴定的话,不仅成本高,并且时间长,双方当事人也明确表示不申请鉴定。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也不利于矛盾的化解,王某本身就是修房子给自己儿子结婚用,肯定希望早点住进去,李某也希望尽快拿到工程款,面对高昂的鉴定费,双方态度有所松缓。

法官破解僵局

唐燕见双方之间态度有所缓和,立马组织镇司法所及社区街道工作人员在社区开展了第三次调解。但在调解现场,双方还是各执一词,分歧大。经过长达6小时的调解,双方基本上达成了共识:由李某对房屋基础进行加固,后按照合同继续修建王某房屋。另外,房顶修建雨棚工程也作价5万元承包给李某。

谈到付款方式时,双方再一次谈崩。王某认为之前就是把钱给李某,让李某先修,才把房子修成那样。所以,现在在工程没有完工之前,不同意给钱,让李某先施工,施工完了之后,一分不少。李某认为做一部分给一部分钱,自己也不能垫付太多。双方再次不欢而散。

最后承办法官认为:本质上,双方已经没有信任基础了,再继续履行合同,也可能会有其他的分歧。于是,提议双方解除合同,对李某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款进行核算,再扣除王某加固需要的费用和已支付的20万元,根据计算结果确定是否需要向李某支付费用。具体工程量和加固费用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王某、李某、法院三方各自找一个专业人士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双方一致表示同意此方案,并前往现场进行测量。

法官多亏你有耐心!

经过唐燕多次做工作,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工程量按照70%认定,加固费用2万。经过计量,王某还应向李某支付50800元工程款,双方约定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纠纷就此了结。

调解完成后,双方当事人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王某说:“我都做好了要打官司才能解决这个事的准备,没想到法官能够在我们中间协调这么多次,最终调解了,帮我们省了多少事哦,我儿子也能按时在结婚时候住上。真的谢谢法官,多亏你耐心!”(供稿:紫阳县法院)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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