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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法院:调解优先+督促履行 跑出解纷“加速度”

4月16日,汉阴县人民法院涧池法庭通过“调解优先+督促履行”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原告张某受雇为被告李某提供劳务,在张某工作期间,厂房内用于堆放杂物的池子围墙突然倒塌,致使其受伤住院治疗。原告认为,被告安排自己从事相关工作致使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依法起诉至涧池法庭。

受理案件后,法官仔细查阅和研判案情,并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在法官多次协调沟通下,双方逐渐打开心结,向法官诉说起自己的顾虑和困难。随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勘验,并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约定了分期履行事宜。法官也当场告知被告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被告诚实守信、主动履行。案件结束后,办案法官多次联系被告询问履行情况。在法官的督促下,被告如期履行了全部案款。

解决群众纠纷,既要案结,还要事了。今后,汉阴法院将坚持“如在我诉”情怀,不断探索“调解优先+督促履行 ”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履行在执前。(程瑞良)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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