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教育警示作用,增强在校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4月28日上午10时,彬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彬州中学对被告人杨某某犯盗窃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让严肃“庭审现场”成为最真实的“普法课堂”,全校150余名师生“沉浸式”旁听庭审,一键开启“零距离”普法。
本案由彬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向丽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叱干亚婷、人民陪审员程振涛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彬州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万茂盛出庭支持公诉,指定辩护人张高锋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4月27日杨某某刑满释放,因其之后一直没有工作和经济收入,遂产生了盗窃的想法。2024年8月7日,杨某某来到彬州市寻找盗窃目标,在位于彬州市公刘街一小区寻找作案机会,经敲门确认一户家中无人后,拿出其购买的开锁工具,将入户门打开并进入房屋。杨某某先后在两个卧室内和客厅翻找财物,在发现该户客厅装有监控设备后立即逃离现场,期间没有盗取到任何财物。
庭审中,法庭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庭审环节。同学们专注聆听、紧跟庭审节奏,“全流程”感受庭审各环节。被告人杨某某当庭忏悔,表示认罪悔罪。在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基础上,法庭对被告人当庭宣判,现场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庭审结束后,承办检察官、承办法官围绕被告人犯罪行为,对被告人进行当庭教育,从犯罪危害、犯罪后果等方面,向旁听师生释法明理,进一步引导师生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此次巡回法庭进校园,将审判实践与法治宣讲紧密结合,提高了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切实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观念,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防线。(孙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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