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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付款须谨慎 严防诈骗莫踩坑

低价内购商铺、车位、工程抵款房?……一些猝不及防的“花式诈骗”套路,看你是否中了招!

日前,合阳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房产买卖实施诈骗的案件。

案情简介

W某,系某售楼部工作人员。2020年至2021年期间,W某谎称可以内部价格低价购买车位、商铺、住房等,利用职务之便,出具私自偷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先后多次骗取Y某、L某等人钱财共计人民币57万元。

W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合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提醒

购买房产涉及的金额较大,需了解掌握当地政策、流程,到正规楼盘通过开发商或者正规的中介机构,查验相关资质证件、签订正规合同后购买。切勿相信所谓的“有关系” “内部价”等可以违反政策购房的谎言,盲目支付购房款或定金,避免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谨防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以房养老、涉众经济诈骗、非法集资、以商品房名义出售的三产房、租赁房、保障房、医疗用房、工业用房或其它性质的房屋等陷阱。(党艳丽、杨茹昱)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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