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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法院:仅凭微信聊天、支付宝转账记录能打赢官司吗?

随着微信支付功能的普及,人们越来越依赖这种便捷的无纸化支付手段,那么在民间借贷活动中,没有借条,仅凭聊天和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对方还钱吗?

2017年6月20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紫阳县高滩镇胡某多次向毛坝镇吴某借款。吴某分别以微信、支付宝的方式向胡某转款共计13600元。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4月期间,胡某向吴某共计还款1800元,下余借款11800元。吴某多次催要,胡某总找各种理由推诿,故吴某诉至紫阳法院要求胡某还款11800元。这本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但本案特殊之处在于吴某并无借条,吴某该如何打赢这场官司?

案件审理过程中,吴某向法院提供了其与胡某的微信、支付宝转收款记录截图、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了2017年6月20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胡某多次向吴某借款。吴某分别以微信、支付宝的方式向胡某转款共计13600元。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4月期间,胡某向吴某共计还款1800元,下余借款11800元,胡某均未偿还。紫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吴某依约履行了出借义务,但胡某至今对剩余借款未履行偿还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2022年紫阳法院判决胡某偿还吴某借款11800元。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人们的行为方式逐步从“线下”向“线上”转变,诉讼中的证据越来越多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呈现,尤其是因个人民间借贷、网络借贷、网络购物等引发的纠纷中,电子数据的应用较为频繁,且多数情况下,当事人能够提供的证据仅限于微信聊天记录、网络转账等电子数据。因此,电子数据如何提取以及如何作为证据使用,对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维护合法权益,尤为重要。

在与别人有金钱往来时,一定要明确对方身份,备注注明转账用途,并保留记录,微信记录必须保存原始记录,仅有截屏会无法证明真实性,转账记录、重要对话等要注意保留,不要随意删除。

此外,还可以辅助电话录音、短信催款、借条明确等证据,形成相互补充印证的证据链条。

因此,微信聊天记录或者支付宝转账记录可以作为电子证据使用,但是,要证明自己的主张还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资料加以补强,形成完成的证据链。( 康丹)

责编:张颖

编辑:鄢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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