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的“主心骨”,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头戏”。为切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进知解”活动,推动帮扶村建强村党组织,壮大集体经济,激发脱贫群众增收致富内生动力,为实现乡村振兴的美丽蓝图贡献力量。
“‘进知解’+‘主题党日+’”建强村党组织
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为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加强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助力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推乡村振兴。汉中市检察院第六党支部将“主题党日+”开在凤凰村,在与村组党员交流中砥砺初心使命,汲取智慧精华,继承和发扬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领会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基本立场、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观点,让党员干部共话振兴中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行之有方。在常态化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活动中,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群众认可、群众满意,在真正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中助力建强基层党组织。
“合作社+农户”壮大集体经济
为促进村民增收,解决脱贫户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鼓励凤凰村群众因地制宜发展茶叶产业,实现稳定增收。指导凤凰村采取“合作社+农户”模式,通过扶贫互助合作社收购脱贫户茶叶鲜叶,合作社负责茶叶制作、加工、包装和销售,以此带动群众增收,壮大集体经济。2023年,市检察院通过该模式采购凤凰村茶叶3万余元,带动200余户村民和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该模式,不仅发挥了村级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还将脱贫户从经营销售中解放出来,在切实推动农民增收的同时,也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坚定了振兴致富、加快发展的信心。
以买代帮+以岗助力振兴 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汉中市检察院积极落实消费帮扶工作要求,不仅每年按照财政预算单位预留比例采购农副产品7万余元,还鼓励干警通过以购代捐、以购代帮的方式,购买脱贫群众农副产品,带动脱贫群众增产增收,增强脱贫群众劳动致富的信心。2021年以来,干警零散购买农副产品累计达2万余元。以买代帮、以购代捐在推动帮扶方式从“输血”向“造血”转变的同时,也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架起了帮扶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爱心桥梁,使绿色、生态、优质的农副产品变成“下蛋的金鸡”,让帮扶工作成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的事情,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能。为了协助解决农村贫困户、长期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难问题,该市检察院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万余元为农村公益岗位提供帮助,通过支持帮助保洁、道路养护、公益设施管理、绿化等乡村公益性岗位,既促进乡村治理,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就业,也助力脱贫促进了乡村振兴。以“授人以渔”的帮扶方式在促进乡村治理的同时,也把乡村逐渐打造成一个天蓝、山清、水碧、民富的幸福乐土。
下一步,汉中市检察院将依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继续与帮扶村做好信息对接,丰富帮扶形式,汇聚多方力量,助力帮扶村早日实现乡村振兴。(供稿:汉中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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