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泉县人民法院道镇法庭通过“微信云庭审”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被告甲公司承建了甘泉县道镇某区域工程,购买了原告乙公司大量混凝土,因未及时支付剩余工程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原告乙公司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甘泉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胡江认真梳理案情,认为这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存在可调解的基础。由于被告甲公司位于西安市,为尽快案结事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主审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就双方关切的利益和争议点着手,对双方做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在征得双方一致同意后,主审法官通过微信进行调解。考虑到被告甲公司资金紧张,当下还款还有困难,主审法官提出给予被告两个月时间还款的方案,在承办法官的不断努力下,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至此案件圆满调解。
相比于法庭审判,法庭调解更加便利、节约时间,并且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用法律知识来定纷止争,还要用情理来调处矛盾,因此,办案法官在调解中要把握调解的有效性,归纳确认查明的事实,在明辨是非后,双方争议不大的,要及时组织调解。
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就要“趁热打铁”,根据案情实际,提出或拟定调解方案,平衡双方的利益,分配双方的责任,确定履行的步骤和期限。此件案件通过法官的有情变得鲜活,让当事人信任起来,心通了,事儿就好办了。(徐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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