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法治

吴堡法院:“老赖”行踪难觅终落网 拒不还款被拘留

从吴堡到榆林,又到西安,来回往返1600余公里,历时19小时……近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太乙路派出所民警成功将被执行人陈某、刘某七布控,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本在榆林出差办案的薛法官连夜驱车回到吴堡,迅速带着卷宗材料赶赴西安,并将被执行人刘某七拘传至吴堡法院,回到单位后,已是第二天中午12点多。

1

2017年,刘某坤在陕西吴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刘某七和陈某承担连带责任(刘某坤、陈某系刘某七的儿子与儿媳),但该笔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为刘某七。三人将利息清偿至2018年4月1日,又偿还了2万元本金后,再未清偿本息,申请人无奈诉至法院。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吴堡法院经过几轮财产查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刘某坤、陈某、刘某七,但三人均以各种理由搪塞,之后不再理会。因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无法难觅三人行踪,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日前,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派出所民警的一通电话,让案件再度有了突破口,被执行人陈某正在碑林辖区的某酒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于是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立即动身前往西安开展执行工作。次日清晨1时,在公安干警的协助下,执行法官将在酒店住宿的陈某立即控制。面对“神兵天降”,既惊讶又慌乱的陈某,紧急联系家人,于是,本案的又一被执行人刘某七也“浮出水面”。

2

在当地派出所,执行干警先后对陈某、刘某七进行了问话,两被执行人均没有给付意愿,执行干警决定将刘某七连夜拘传至吴堡法院(因陈某还有三岁的女儿需要照顾,故未拘传)。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告知了案件情况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反复释法并正告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可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在看守所民警的高效协助下,吴堡法院执行局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刘某七送进看守所。

每一个执行案件背后,都有着申请人的殷切期盼,只有想尽一切办法,急当事人所急,解当事人所难,才能体现司法为民的时代担当。

下一步,吴堡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发扬吴堡执行铁军不怕苦、不怕累,勇于拼搏,敢于担当的精神,维护好、实现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胜诉判决尽快转化为“真金白银”。(弓利云)

责编:朱刚

编辑:鄢雨晴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