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是人民法院今年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7月7日,合阳县人民法院就受理的一件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案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联系合阳县自然资源局及其下属单位合阳县国营皇甫庄林场,组织原、被告双方一同前往案涉现场进行勘验。
勘验中,承办法官依据原、被告双方对现场四至的指认,综合合阳县国营皇甫庄林场提供的图纸,对涉案争议滩地地界进行了确认。
现场勘验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谈话,经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同时宣讲黄河保护法及湿地保护法律条例规定,引导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目前,该案在继续审理中。(闫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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