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然而有一位66岁的老人却暴打了邻居,而这位邻居还与老人是亲戚关系,究竟发生了什么让本应和睦的邻居变成这样,让咱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经过:熊某与杨某既是亲戚关系,又是居住在同村屋上坎下的邻居。2021年10月12日,熊某怀疑杨某偷其木柴,二人因此开始争吵对骂。次日,二人又在熊某院坝吵骂,在吵骂过程中,熊某拿木桌子档朝杨某双前臂各打了两下,致杨某手臂左尺骨中远段粉碎性骨折、右尺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桡骨远端骨折。杨某遂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决熊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43211.69元。
平利法院审理认为,熊某故意伤害杨某身体致杨某受伤,经鉴定,两处伤情一处构成轻伤一级、一处构成轻伤二级。熊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熊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因其犯罪行为对杨某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27369.35元。
法官说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便年老之人也不例外。66岁的熊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拒不配合,态度恶劣,经多次对其释法明理无果后,法院决定对其逮捕。法官提醒,老年人犯罪不必然会从轻,群众不要心存侥幸,要约束自身行为,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处理矛盾纠纷。(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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