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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加强司法协作 助力黄河生态高质量发展

8月11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灵宝、芮城、潼关三地法院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潼关召开,共商共研黄河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司法协作工作,签署《“黄河金三角”三县(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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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少博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他表示,希望三家法院能以本次会议为起点,加强沟通,高效合作,通过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日常联络机制、协作联动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协同调研机制等举措,多措并举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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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锋华、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森林、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红军代表三院签订“黄河金三角”三县(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三家法院将从共同建立五项协作机制、加强十一项协作事项等方面开展合作。

随后,三家法院围绕深化秦晋豫三县(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配合进行座谈,就进一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环境资源审判合作,全面建立三家法院之间的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提升黄河金三角地区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进行深入交流。

框架协议的签订,将标志着潼关法院与灵宝法院、芮城法院的互相协作进入新阶段、迈上新台阶。三家法院院长一致希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潼关法院、灵宝法院、芮城法院实现更高层次、更深维度、更宽领域全方位融合发展,凝聚起强大法治合力,共同守护好黄河母亲河。

期间,与会人员还一同参观了潼关博物馆。(李梦琦)

责编:朱刚

编辑:鄢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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