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进一步凝聚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8月11日,凤县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联合龙口法庭、综合审判庭、综合办公室到凤州镇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送上“法治大餐”,推进生态环保理念在基层扎根。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理念,为群众讲解“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凤县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对群众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咨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促进了群众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的提升。
生态兴则文明兴。凤县法院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宣传,汇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努力以高质效生态环境司法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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