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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司法局: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守法观念 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范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和守法观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环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汉阴县司法局各司法所紧紧围绕“三个年”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了《社区矫正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城关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法》系列宣传活动

城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全面学习《社区矫正法》,以准确把握《社区矫正法》精神要义,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村入社广泛学。通过进村入社区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宣传品以及解答咨询的方式,向社区群众积极宣传《社区矫正法》,发动社会帮教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发动力量全面学。

发动社区网格员向辖区居民讲解普及《社区矫正法》,呼吁大家关注和监督身边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在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大会上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专题学习宣讲,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法》知识测试。使社区矫正对象认清自己的身份,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知法守法意识,不折不扣地接受社区矫正和监管,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顺利度过矫正期。

平梁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

平梁司法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开展学法用法。积极主动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宣传活动月计划和打算,取得了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由镇党委统一安排,由镇政府法律顾问向镇党政班子成员,驻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及镇综治办、宣传文化站等负责人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学习活动,与会人员人手一册《社区矫正法》读本,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职责对《社区矫正法》学习和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门的讨论,从而使《社区矫正法》实施进一步得到加强。

紧紧抓住镇村组织“关键部位”开展学法用法。利用镇机关干部会议、镇村业务工作会议等各种有利时机,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和解读《社区矫正法》的重大政治意义及现实意义,举例和对比《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社会变化。让《社区矫正法》成为镇村两级组织和广大镇村干部人人熟知法律工具,更加明晰了镇村组织在实施《社区矫正法》、教育和监管社区矫正对象中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作用,从而更进一步形成了社区矫正的工作合力。

紧紧抓住矫正对象“关键群体”开展学法用法。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活动,并组织矫正对象结合社区矫正的亲身感受,逐一交流发言《思想心得》,在学习交流中促进了教育矫正的实施效果;采取矫正对象自学与重点对象单独辅导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监管意识,增强了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思想认识。

涧池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

涧池司法所通过在人口密集地设立宣传展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图册、面对面交流讲解《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社区矫正的工作目标任务和社区矫正工作重点亮点内容,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知晓力和影响力,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关注社区矫正工作。

组织镇村干部、“法律明白人”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并进行座谈交流,提升镇村干部、“法律明白人”对《社区矫正法》的认识,明晰其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从而引导各级组织共同参与治理,进一步形成社区矫正的工作合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开展“我要上讲台 争做好公民”演讲的方式与其他社区矫正对象交流学习《社区矫正法》体会,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深刻理解《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并认真遵守,确保顺利渡过矫正期回归社会。

双乳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

双乳司法所举办专题宣传讲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透明度,将向人民汇报工作和宣传《社区矫正法》有机结合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讲座。结合工作实际,着重讲解宣传了《社区矫正法》中注重社会关系修复和矫正对象融入社会、鼓励和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享有的合法权益和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与推动信息共享五大亮点。推进辖区镇村干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社区矫正法定职责,努力营造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新氛围。

组织集中学习教育。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法》专题集中学习教育,通过法律释义和以案释法说明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正确对待社区矫正日常监管,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能够主动服从社区矫正监管。

开展到村入户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答解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社区矫正法》相关法律知识,为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增强共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陈艳艳)

责编:刘朋涛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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