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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法院:井盖伤车,谁来为“车轮下的安全”买单?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有时候会压过窨井盖,这本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是神木一车主在开车压过窨井盖时,窨井盖突然脱落,导致车辆爆胎、轮毂受损,车主是自认倒霉还是有人来为此负责?近期,神木市法院沙峁法庭就受理了这起窨井盖脱落导致车辆受损的财产损害纠纷案件。

2023年11月17日,原告驾驶理想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神木市某镇某路时,车辆压过窨井盖,由于井盖脱落,致使原告车辆受损。原告向神木市公安局报警,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原告将车辆进行维修总计花费4163元,此后原告找到该窨井盖管理单位要求赔偿,但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将窨井盖管理单位诉至法院。

沙峁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卷宗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审查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立即与审判团队分析研讨,认为该案有调解基础,便迅速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联系当事人进行调解。

原告认为,自己正常驾驶在此次事故中无过错,而被告对窨井盖管理存在疏漏和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被告认为,事故系原告驾驶不慎碾压井盖造成的,原告存在部分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承办法官在认真听取双方意见的同时,从法律情理上为双方分析利弊、答疑解惑,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部分损失,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王宏飞)

责编:张红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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