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以“护民生”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打击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现将“铁拳”行动查办的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查处延安市宝塔区孙某干果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4年1月,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阿尔卑斯”系列糖果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商标注册人鉴定,当事人销售的“阿尔卑斯”系列糖果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侵权糖果96箱,罚款19072元的行政处罚。
黄陵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黄陵县某超市销售的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4年1月12日,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摆放的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和康师傅绿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经查,当事人共售出未明码标价的康师傅牛肉面、康师傅绿茶共计3000元,利润1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作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宝塔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延安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4年3月5日,宝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上陈列的蒙古烧烤干撒料、复合芝麻酱、魔芋素食等12个品种的食品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过期食品,罚款13000元的行政处罚。
宝塔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宝塔区东大街某某造型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3年11月6日,接陕西省广告监测平台的监测发现,当事人在快手直播平台上涉嫌发布“抗衰老”的虚假广告。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1日在快手直播平台直播售卖温碧泉初生奢想五件套,并说明该产品是“抗衰老的,在补水保湿的同时可以紧致抗衰老的套盒,它可以内修护外弹润,既可以补水抗皱,又可以修护”的用语。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删除上述虚假广告,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查处延安某药业有限公司未按照经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和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2023年6月,根据举报线索,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备案号为陕延械备20200007号、批号为20210601的“口舒冷敷凝胶”留样产品2盒,经鉴定,该“口舒冷敷凝胶”含有萘甲唑啉和替硝唑成分,与经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不符。在上述案件办理过程中,再次收到涉及当事人生产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的投诉举报。经查,当事人生产的备案号为陕延械备20200042号的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与经备案的相关内容不一致。因违法主体为同一当事人,故进行并案处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查处延安某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案
2024年1月25日,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美团“单人自助”套餐存在虚构交易,涉嫌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月13日在美团平台上架“单人自助”9.9元套餐,为提升美团店铺曝光量,当事人组织相关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上述套餐,在未实际消费的情况下统一进行核销,并于2024年2月4日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返还相关人员购买上述套餐费用148.5元。当事人共虚构交易15单,交易金额148.5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查处邱某某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案
2023年12月27日,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线索,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邱某某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先后三次购进“祛疤凝胶”共计30支,购进总金额为5040元,并以368元每支的价格进行销售,销售总金额为11040元,违法所得60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的行政处罚。
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查处延安市宝塔区某五金电料经销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商品案
2023年12月6日,收到举报线索,依法对延安市宝塔区某五金电料经销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大艺牌充电式冲击扳手”等商品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当事人销售的“大艺牌充电式冲击扳手2106-2”、“大艺牌充电式冲击扳手2106-5”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大艺牌锂电池B0705 48V”、“大艺牌充电器CDQ 1808”系冒用厂名厂址的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责令改正,没收侵权商品,罚款4134.5元的行政处罚。(李 敏)
责编:杜鹏飞
编辑: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