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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法院:魅力回乡法徽耀 多彩江口正义担

2024年,宁陕县法院江口法庭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聚焦服务大局工作目标,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唱响平安江口法治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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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陕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峰到江口法庭调研督导当前重点工作,江口回族镇党委书记田亮,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大伟一同参加调研。

枫桥式法庭创建,践行司法为民服务

2024年,江口法庭申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基础设施有了进一步优化升级,硬件设施更加完备,网络化应用更加广泛。队伍结构经过整合,更加合理,干警的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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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当事人梁某走进江口法庭,手中锦旗鲜艳夺目。锦旗上“公正廉明好法官,务实高效为人民”的烫金大字,于寒风中闪耀,恰似冬日暖光。一年来,法庭审结民商事案件92件,较往年同期下降9.8%;调解率71.83%,同期上升6.81%;非诉多元机制化解各类矛盾57起,同期上升21%;开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秦岭生态保护条例、未成年人保护类法治宣传27场(次),巡回办案34件;其中,调解婚姻家庭类纠纷34起,高效稳妥审理涉企案件17件1100余万元、涉民生案件27件600余万元,有效维护社会公正,有力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务实担当展作为

近年来,法庭持续做好诉服团队入驻工作,选派干警常驻镇综治中心,主动对接,灵活开展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法律咨询等服务。深入开展“法官进网格”及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推进“源头治理、多元解纷”机制建立,与派出所、司法所、镇村调解员形成“133”工作法联动对接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生产建设、生活家庭、邻里通行、山林土地等纠纷,以法治方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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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特色品牌创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法庭所在地江口回族镇,回族人口占比31.4%,化解少数民族矛盾,维护民族团结,成为法庭的职责和使命。在多年审判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法庭针对辖区回族聚集区地域特色,推出“乡贤调解”,邀请当地回族乡贤为特邀人民调解员,参与回族群众纠纷调处工作,采用“法官讲法、乡贤说理”二者互补的方式,既尊重少数民族习惯、人文习俗,又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在法律范围内消除抵触情绪,让回族群众从心里面接受认可调解协议内容,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自引入“乡贤调解”机制后,回族群众对法庭的亲和力、信任度大大加深,在纠纷调处中调解成功率也显著提升,目前法庭受理的回族群众案件数大幅下降,除了诉前调解之外,进入诉讼环节的案件不超过收案数的10%,有力的促进了社会矛盾大幅下降和民族融合全面发展。

当好秦岭卫士,为大美秦岭贡献力量

江口法庭辖区均位于秦岭核心保护区和旬河湿地保护区,肩负着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光荣责任。近年来,法庭紧紧立足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中,以司法之力守护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2024年2月19日,在陕西省法院院长会上,江口法庭庭长晁俊杰被表彰为全省法院“秦岭生态司法卫士”

发挥专业优势,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新要求新理念融入日常执法办案中,以司法审判守卫生态环境“法治关口”,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的方式,增强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警醒和认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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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协同共治,发挥联动生态保护“最大合力”,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江口工作站”为载体,持续推进源头治理,联合镇村、司法所、派出所、乡贤等基层组织,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互动联动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森林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纠纷调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工作。

5月22日,江口法庭干警围绕“生物多样性,你我共参与”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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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江口法庭与江口镇联合开展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宣传主题,积极开展“绿动未来 从心出发”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供稿:宁陕县法院江口法庭)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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