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审批环节,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风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验收等方面,不严格按程序及制度执行,存在违规违纪的风险”……日前,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量身定制防控举措,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为强化对检察履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2024年以来,岚皋县人民检察院聚焦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从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办案流程等环节入手,全面排查检察人员在检察履职、政府采购、干部考察及日常生活中面临的思想风险、岗位风险等,找准“案、人、财、权”等重点岗位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风险点,摸清权力底数,形成权责清单,在机关醒目位置公开,时刻警醒教育干警。
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岚皋县人民检察院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规范检察审批程序等方面,研究制定防控措施。“通过全方位细致排查,我们发现主要廉政风险点20个,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岚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介绍。比如,针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审批环节风险点,加强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推动制定《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高刑事案件质量的若干规定》,增强内部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司法公正。
“在单位召开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推进会后,我们经过对照排查,发现确实存在个别隐患。”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发现了个别干警违纪的小问题,经过院党组依纪处理后发现,苗头性问题也有可能演变成重大廉政风险。在驻院纪检监察组推动协调下,及时制定《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止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工作规定(暂行)》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检察人员依法规范履行检察职责。
此外,岚皋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作配合,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织牢廉洁“防护网”。2024年以来,院党组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差旅费报销签字手续不齐全等问题开展谈话提醒5人次,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岚皋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岚皋县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检察权运行中风险点防控的实际情况,动态跟踪监测风险点变化和防控措施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做到抓早抓小,为全体检察人员打好“预防针”,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持续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供稿: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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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