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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公函督导整改 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为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依据《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环办〔2009〕117号)和《陕西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省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陕环发〔2009〕40号)相关规定,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榆阳区、神木市境内煤矸石倾倒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基本情况:近日,神木市大保当镇纳林皋兔村、大保当镇宝元街和榆阳区大河塔镇王尧则村发现有煤矸石倾倒现象。

督办要求:请你区(市)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煤矸石倾倒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好煤矸石的清理、处置工作;请榆阳区人民政府做好源头管控工作,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彻底消除环境风险。并在挂牌督办生态环境问题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

督办时限: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督办问题的整改工作。

达到督办要求后,由你区(市)向该办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将适时组织赴现场进行核查,确认整改完成后予以摘牌。(供稿: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责编:杜鹏飞

编辑: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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