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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蓝田县图书馆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为发挥评估定级工作对全国公共图书馆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经自评、评估、公示等环节,陕西共有114家公共图书馆上等级,数量相较于第六次全国评估时增加了25家。其中26家公共图书馆被评定为“一级图书馆”,39家公共图书馆被评定为“二级图书馆”,49家公共图书馆被评定为“三级图书馆”。

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每4年开展一次,是全面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重要手段。经过评估,文化和旅游部拟确定全国上等级公共图书馆2723个,其中一级公共图书馆1302个、二级公共图书馆680个、三级公共图书馆741个。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以本次评选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加强公共图书馆基础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供稿:蓝田县图书馆)

责编:杜鹏飞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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