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认真负责的检察官,为我们排忧解惑,给了我们一个当面交流的机会,我们已经成功的化解矛盾达成了和解!”日前,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检察官一大早就在与当事人的微信小群内收到了这样的信息。
2022年6月,韩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担共同债务,法院审理后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做了分割,被告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申请人遂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
收到检察监督申请书后检察官立刻展开调查工作,在调取了本案的案卷材料后检察官详细审查了案卷,与办案法官和当事人分别进行了谈话,在了解了整个案件诉讼过程和审理情况后,查明的案件事实与法院认定事实一致,法院判决并无不妥,在不局限于法院审理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前提下,承办检察官发现当事人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原告提出民事诉讼的主要原因是家庭琐事导致的,二人仍有和好可能,案件的主要矛盾可能得到有效化解。
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办案检察官还发现由于当事人双方系重组家庭,彼此之间缺乏必要的信任感和责任感,检察官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由于二人在外地生活,检察官在工作时间外多次与当事人以微信沟通交流,进行释法说理和情感疏解,引导双方走出执念,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而且双方均表明愿意在检察官的见证下达成和解。随后申请人主动撤回了监督申请,被申请人也主动向法院执行局撤销了强制执行申请。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办案实务中不断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用真心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更好的践行法律监督义务。(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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